中華民國眼鏡發展協會 函
聯絡地址:台北市復興南路2段82號15樓之1
聯絡電話:02 27067076 傳真:02 27069005
致:眼鏡同業先進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9年8月2日
發文字號:眼協99祥字第080201號
附件:『2011世貿進口眼鏡大展』公司參展報名表(表一)及參展品牌登記表(表二)、參展公約
主 旨:2011世貿進口眼鏡大展 非會員徵展通知
說 明:
一、參展資格:凡為眼鏡相關產業之進口商、批發商、貿易商、出口商、眼鏡(布)
盒及樣品箱等配件、眼鏡店櫥窗設計以及境外之相關廠商,皆歡迎參展。
二、為確保參展公平性與機會,本展限最大攤位數登記為20個攤位,登記大攤位 者
得享有優先抽籤之權利。籌備小組擬規劃非會員登記之攤位,以開放全場百分
之二十的區域為上限。
三、2011展示日期及地點:2011年3月16、17日兩天(週三、四) / 世貿二館
※本展為專業展,需憑柬參觀,僅邀請眼鏡業零售店從業人員及及眼科診所參
觀;禁止消費者入內參觀※
四、每個攤位尺寸:3M x3M ;非會員價:每個攤位40,000元
本展提供基本隔間及配備如列:
1. 攤位基本隔間(地毯) (3M×3M)x2 4. 投射燈(100W) ×12盞
2. 會議(1)×桌椅(3) 5. 展示箱(100×50×75)CM×6個
3. 公司(基本款)招牌(中文或英文) 6. 插座一組
※若要額外裝潢及配備,需自費辦理。
五、意者請於9月30日前,將2011世貿參展報名表、參展品牌登記、攤位訂金、尾款
支票及保證金,掛號寄至本會,會址:106台北市復興南路2段82號15樓之1 ,
電話 886 2 27067076。
六、攤位最低承購數為2個以上;且限以2的倍數之攤位數量登記參展;上限為12個。
七、2011大型展之保證金、攤位訂金、尾款之繳納方式、票期
1.三成訂金支票到期日 99年9月30日
2.七成尾款支票到期日100年元月31日
3.保證金(註):支票到期日100年3月15日
保證金:新台幣壹拾萬元整
註:展出期間,若無重大違規事項,展後將全額退回保證金。
理事長 王明祥 |